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 作者:hkw546f09 | 发布时间: 3160天前 | 334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推动个人和家庭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倡导适度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形成“资源有价、污染付费”的绿色消费预期。鼓励家庭闲置和废旧物品的循环利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向低碳、节能、可再回收的方向发展。推动建立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标识制度,鼓励能效标识产品、低碳认证产品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推广与应用,提高生产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积极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居住,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稳步发展共乘交通,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探索推进碳普惠制度试点。

弘扬生态文化。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深入挖掘岭南文化中的生态文化内涵,塑造具有时代气息、广东特色的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绿色低碳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生态自觉。培育生态文化载体,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作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活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第七节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到2020 年,构建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明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海域等自然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以及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实时监控。继续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探索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查巡视。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