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 作者:hkw546f09 | 发布时间: 3160天前 | 33479 次浏览 | 分享到:

推行生态环保市场化机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和农产品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扩大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等交易试点,探索建立节能量、林业碳汇等市场化交易方式和跨区域生态激励补偿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探索发展绿色金融,设立广东绿色发展基金。

健全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价值评价、生态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把环境、资源等生态因素作为各级政府进行重大开发和重大项目决策的重要评判依据。改革政绩评价考核机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纳入各地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对各地政府进行差异化考核。建立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和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环境立法、执法、重大环境保护决策以及环保焦点事件实行公众听证制度。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终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