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
来源:财政部网站 | 作者:dfssfund01 | 发布时间: 2466天前 | 462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17〕6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2.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3.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4.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5.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6.新能源汽车企业要求

  7.节能车型报告(略)

  8.新能源车型报告(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

 

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单位:L/100 km

整车整备质量(CMkg

2018

2019

2020

两排及以下座椅

三排或以上座椅

两排及以下座椅

三排或以上座椅

两排及以下座椅

三排或以上座椅

CM≤750

4.4

4.7

4.2

4.6

4.0

4.3

750CM≤865

4.6

4.8

4.5

4.7

4.2

4.4

865CM≤980

4.7

5.0

4.6

4.8

4.3

4.5

980CM≤1090

5.0

5.2

4.8

5.0

4.5

4.7

1090CM≤1205

5.2

5.4

5.0

5.2

4.7

4.9

CM1205

5.4

5.4

5.2

5.2

4.9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