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盛世明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告
来源:广东东方盛世
|
作者:dfssfund01
|
发布时间: 41天前
|
130 次浏览
|
分享到:
致深圳市盛世明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
一、请各位投资人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查看《关于深圳市盛世明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投资款收回的告投资者书》临时公告。
二、本次回款完成收益分配后,个人投资者需按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纳税,机构投资者需按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本基金不代扣代缴。自然人投资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申报2025年第四季度个人生产经营所得,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申报2025年度所得,盛世明禧可协助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三、如有疑问,可联系张小姐(税务申报咨询,电话13510597063,邮箱zhangfuhua@dfssfund.com)或徐小姐(电话13590250122,邮箱xuzhenhua@dfssfund.com)。